2018-12-06
1、根據微電機的工作環境,對電機進行防潮、防腐、防塵、防爆處理,安裝時要符合防火要求。
2、電機周圍不得堆放雜物,電機及其啟動裝置與可燃物之間應保持適當距離,以免引起火災。
3、檢修后及停電超過7天以上的電機,啟動前應測量其絕緣電阻是否合格,以防投入運行后,因絕緣受潮發生相間短路或對地擊穿而燒壞電機。
4、電機啟動應嚴格執行規定的啟動次數和啟動間隔時間,盡量少啟動;避免頻繁啟動,以免使定子繞組積累過熱起火。
5、加強運行監視。電機運行時,應監視電機的電流、電壓不超過允許范圍;監視電機的溫度、聲音、振動、軸串動正常、無焦臭味;電機冷卻系統應正常。防止上述因素不正常引起電機運行起火。
6、發現電機缺相運行,應立即切斷電源,防止電機缺相運行過載發熱起火。